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管理服务效能,平台结合工作实际,经广泛调研、专家论证,现调整平台部分现有仪器的收费标准,同时制定新增仪器的收费标准,详细的收费标准公布如下(见附件),该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
2023年6月16日
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管理服务效能,平台结合工作实际,经广泛调研、专家论证,现调整平台部分现有仪器的收费标准,同时制定新增仪器的收费标准,详细的收费标准公布如下(见附件),该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
2023年6月16日